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和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8〕46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评选和推荐国家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省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1、教学名师奖。承担校内本科教学任务(含高校教师互聘平台互聘的工作量)、受聘教授职务的教师。已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2、教坛新秀奖。承担校内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课教学任务(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受聘讲师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已获得省级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省级教坛新秀奖的推荐;已获得校级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校级教坛新秀奖的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1、教学名师奖: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课程,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其它条件参照《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2、教坛新秀奖。参评教师须在教学一线工作,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3年)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且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其它条件参照《高等学校第二届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3)。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本次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不超过5名。推荐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奖人选1-2名;每个部门推荐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奖人数各不超过 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从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中推荐参加评审;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从校级教学名师奖人选中产生。本次我校教坛新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10名 。推荐省级教坛新秀奖人选不超过6名。教师人数在100名以上的部门推荐校级教坛新秀奖人数不超过2名,教师人数在100名以下的部门推荐校级教坛新秀奖人数不超过1名;省级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从校级教坛新秀奖人选中产生。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部)按照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后将推荐人员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各学院(部)请在2008年4 月 21 日中午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 (1)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 (2)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 (3)各推荐人选申请表(见附件6、7、8、9)一式六份,含一份原件; 除申请表是纸质文字材料外(规格为A4,统一为纸质封面),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全部刻写在一张光盘上)。为提高评选工作的质量及透明度,在校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的推荐、评审过程中,教务处将设立公示环节。 推荐、评审工作联系人:卢丽,电话:88320370,Email:jxk@zjut.edu.cn。 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请登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http://www.zlgc.org,点击“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1)。 省级教学名师奖和省级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相关文件可登录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html查阅。 组织开展高校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推荐、评选,是引导、鼓励高校及教师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完善鼓励教师特别是高水平教师从事教学的政策措施,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1.国家第四届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2.浙江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3.浙江省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4.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5.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6.浙江省第四届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申请表 7.浙江省第二届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申请表 8.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9.浙江工业大学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