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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级(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
日期:2008-04-18         来源:河南理工大学教务处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始组织申报2008年省级(国家)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已是校级精品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且承担该课程教学;课程网站要求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必须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二、申报程序

1.院(系)组织申报,择优推荐上报学校。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要求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主任)和教学院长(主任)为正、副组长,各精品课程负责人、若干教授、副教授及返聘老教师为成员的院(系)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包括申报课程的遴选、课程申报表和课程网站建设内容的审核、课堂教学录像内容的把关及其相关工作),并积极提供相关支持与服务。

2.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学校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及若干工作小组,对各院(系)推荐上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和修改,并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请各院(系)将推荐申报课程(限1-2门)的《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可在校园网最新公告栏下载)于4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yk@hpu.edu.cn,并做好申报课程上网内容和教学录像内容的初审工作(421前完成),学校届时将组织专家分别到有关院(系)进行现场检查与督促。

 

附件: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

 

                                                                        教务处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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