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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08-04-21    来源: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08年计划建设10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申报,“211工程”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

申报课程应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2007年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4、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

三、申报办法

采取函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有关高等学校应在53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文字报送材料及光盘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C10层,邮编:100011,报送材料包括:

1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0);

2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1);

3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2);

4、光盘,光盘内容包括:(1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50MB);(2)附件20、附件21、附件22的电子文档;(3)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同时,各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在51930日期间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网站”)中“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http:// sy.zlgc.org,网上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网址链接。

附件20、附件21、附件22的电子版将上传至质量工程网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请有关高校及时下载并填写。

四、联系方式

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由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组织,联系人:金星,电话:010-66097814

函报与网络申报联系人:张秀芹、邓捷,电话:010-58582203585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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