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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09-04-20    来源: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09年计划建设15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申报,“211工程”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20072008年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二)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三)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四)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

三、申报办法

采取函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有关高等学校应在531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书面材料及光盘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书面材料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C10层,邮编:100120。报送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2);

2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3);

3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4);

(二)光盘。内容包括:

1.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100MB);

2.附件22、附件23、附件24的电子文档;

3.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各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在51831日期间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网站”)中“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 http:// sy.zlgc.edu.cn http:// sy.zlgc.org,网上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链接网址。

附件22、附件23、附件24的电子版可在质量工程网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下载。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刘泽炀,电话:010-66097859

函报与网络申报联系人:张秀芹、邓捷,电话:010-5858220358581448

附件22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3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4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5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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