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2009年计划建设15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申报,“211工程”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门。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2007、2008年已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二)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三)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四)除教育部资助经费外,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应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提供配套经费。
三、申报办法
采取函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有关高等学校应在5月31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将书面材料及光盘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书面材料需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邮编:100120。报送材料包括:
(一)书面材料
1.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2);
2.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3);
3.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4);
(二)光盘。内容包括:
1.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100MB);
2.附件22、附件23、附件24的电子文档;
3.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各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应在5月18日至31日期间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网站”)中“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 http:// sy.zlgc.edu.cn或 http:// sy.zlgc.org,网上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链接网址。
附件22、附件23、附件24的电子版可在质量工程网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下载。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刘泽炀,电话:010-66097859。
函报与网络申报联系人:张秀芹、邓捷,电话:010-58582203、58581448。
附件22: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3: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4: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25: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