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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择优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经验交流材料的函
日期:2010-03-08         来源:教高司函〔201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自《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颁布实施以来,2007-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共批准立项建设70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各立项建设团队认真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各项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建设,加强教学团队经验交流,我司拟筹备召开“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经验交流会”。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所辖区域内2007-2009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教学团队开展团队建设阶段性总结,并及时将总结发布在国家级教学团队主页blog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各团队总结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批教学团队撰写经验交流材料用于会议交流使用。在经验交流会后,我司将把这些经验交流材料放置在国家级教学团队主页上,并有选择地向有关期刊杂志推荐发表,以扩大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的示范效应。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撰写交流材料的国家级教学团队应为总体建设成果显著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特色的教学团队。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荐时尽量兼顾部委高校和地方高校,兼顾本科团队和高职团队。

2、已有5个以上(含5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1/5比例推荐;不足5个团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最多推荐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3、凡被推荐的国家级教学团队,撰写的经验交流材料字数限制在4000-6000字以内。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0425前,将团队经验交流材料以纸质及电子邮件方式寄至教育部高教司条件处(材料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纸质材料上加盖公章)。

联系人:邓自洋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

  编:100816

  话:010-66096925

  箱:gaojs_jxtj@moe.edu.cn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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